保密协议书

时间:2026-10-13 08:47:25
精选保密协议书4篇

精选保密协议书4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协议书,签订协议书能够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那么相关的协议书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保密协议书4篇,欢迎大家分享。

保密协议书 篇1

甲方:_________工作组

乙方:_________(工作组成员单位)

乙方遵照《_________章程》自愿加入_________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并依工作组要求完成_________的有关工作(以下简称相关工作)。

经双方协商一致,为确保相应工作涉及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源不被泄露,并防止上述保密信息被滥用,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作为相关工作的承担或参与单位,其工作任务依据相关工作的有关任务书确定,本协议仅涉及承担或参与该相关工作过程中及以后的保密责任。

二、本协议涉及保密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包括:

1.相关工作任务书中涉及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以及有关会议文件,纪要和决定;

2.相关工作承担者之间往来的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

3.相关工作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新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

4.相关工作实施过程中各有关当事人拥有的知识产权,已经公开的知识产权信息除外;

5.经甲乙双方在该相关工作实施过程中确认的需要保密的其他信息。

三、甲方责任:

1.甲方应根据相关工作任务书的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

2.甲方在以书面形式(包括:邮件、传真、磁盘、光盘等)向乙方提供技术信息时,可以进行登记或备案;

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注明保密的技术信息和资料负有保密责任,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提供给与本相关工作无关的任何第三方;

4.对不再需要保密或者已经公开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四、乙方责任:

1.乙方应仅将工作组批漏的保密信息用于工作组范围内的_________制订工作。

2.乙方对从甲方或者甲方以外的其他渠道获得的涉及相关工作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包括乙方的分支机构,子公司或委托顾问方,接受咨询方;

3.乙方为承担本协议约定的保密责任,应妥善保管有关的文件和资料,未经工作组事先的书面许可,不对其复制,仿造等;

4.乙方应对有关人员进行有效管理,以确保本协议的履行。如乙方在职或曾在职人员在保密期内;

5.在本协议约定的保密期限内,乙方如发现有关保密信息被泄露,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积极的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

五、本协议中涉及的有关保密信息,其中已经拥有知识产权的归原所有人所有;相关工作实施中产生的知识产权,其知识产权的归属依相关工作任务书的约定。

六、甲方为实施相关工作的需要,除乙方特别声明不能提供给他人的以外,可以将乙方提供的有关信息向本相关工作的有关方面(包括:承担相关工作的其他成员、聘请的专家、政府主管部门)提供,此行为不视为甲方违约。

乙方在实施相关工作过程中,需要向本相关工作的有关方面(包括:承担相关工作的其他成员、聘请的专家、政府主管部门)提供保密信息时,必须取得甲方的书面许可,或者由甲方负责提供。

七、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由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八、本协议要求双方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本协议签字之日或者自双方中的一方取得有关文件,资料之日起,以时间在前的为准

,至本相关工作全部完成之日止。如在本相关工作实施过程中,乙方提前退出本项目,双方应在终止本相关工作后的_________年内继续履行有关保密责任。

九、双方在履行协议中产生的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约定的纠纷裁决地点为工作组所在地,机构为_________人民法院。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持有两份,乙方持有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成员(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保密协议书 篇2

协议编号:

甲方(披露方):

乙方(接受方):

简述

接受方理解披露方已经或即将披露有关______________的资料,这些过去、现在或后来披露给接受方的资料以下称为披露方的“产权资料”

有效条款

1、对披露方披露的产权资料,接受方在此同意:(i)严守产权资料机密,并采取所有预防措施保护该产权资料(包括但不仅限于接受方为保护其自有机密材料所采用的措施),(ii)不泄露任何产权资料或源自于产权资料的任何资料给任何第三方,(iii)除用于内部评估其与披露方的关系之外,任何时候均不得利用该产权资料,以及(iv)不复制或颠倒设计该产权资料。接受方应争取其接受产权资料或能接触产权资料的雇员、代理、和分包商签订一份保密协议或类似的协议,此协议的实质内容应与本协议相似。

2、未准予任何权利或许可的条件下,披露方同意上述条款不适用于披露后五年以后的任何资料,也不适用于接受方能说明其具有下述情形的任何资料:(i)已经或正在变成(不是通过接受方或其会员、代理、咨询单位或雇员的不正确作为或不作为而导致变成的)普通大众可以获取的资料,或者(ii)能书面证明接受方从披露方收到资料之前已经拥有或熟知的资料,除非接受方非法占有该资料,或者(iii)由第三方合法披露给他的资料,或者(iv)未使用披露方的产权资料,由接受方独立开发出来的资料。只要接受方采取勤勉合理的努力来减少泄密且允许披露方寻求保护令,接受方可以应法律或法庭命令的要求披露资料。

3、任何时候,只要收到披露方的书面要求,接受方应立即归还全部产权资料和文件、或包含该产权资料的媒体及其任何或全部复印件或摘要给披露方。如果该产权资料属于不能归还的形式、或已经复制或转录到其他资料中,则应销毁或删除之。

4、接受方理解本协议(i)并不要求披露任何产权资料或者(ii)并不需要披露方进行任何交易或发生任何关系。

5、接受方进一步承认并同意,对于提供给接受方或其顾问的产权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披露方或者其任何一个主管、官员、雇员、代理或顾问现在或将来均没有进行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意思表示或保证,并且现在或将来均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接受方应自己负责评估该产权资料。

6、任何一方在任何时间任何期限里没有享受其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并不能解释为他已经放弃了该权利。如果本协议的任何部分、条款或规定是不合法的或者是不可执行的,协议其他部分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仍不受影响。未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分配或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权利。未经双方事先书面达成一致意见,本协议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而更改。

除非本协议的任何意思表示或保证具有欺诈性,本协议业已包含了双方对合约事项的全部理解,它可取代此前的所有相关意思表示、书面材料、谈判或谅解。

7、本协议受披露方所在地法律管辖(如披露方所在地不只一个国家,则为其总部所在地)(“地域”)。双方同意将由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提交给地域内的非排他性法庭审理。

有效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披露方单位(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签字地点:

签字日期:

接受方单位(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签字地点:

签字日期:

保密协议书 篇3

本共同保密协议由以下双方于 年 月 日签署:

×××有限公司,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并受其管辖、注册地址位于 的公司(以下简称“提供方”)

×××投资基金会,一家根据 法律注册成立并受其管辖、注册地址位于 的'公司(以下简称“接收方”)

以下将上述双方合称为“双方当事人”,单称为“一方当事人”。

鉴于,双方当事人为了共同利益,将在“ ×××”融资项目中进行合作,交流信息。为此,双方同意签署本保密协议并按照本协议的条件和规定对在项目合作过程中所获悉的另一方的信息(“保密信息”)予以保守秘密。

第一条 定义

1、保密信息的定义

保密信息指不为公众所知,又能为其所有者带来经济效益的所有信息、数据或技术,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方的与研究、开发、生产、产品、服务、客户、市场有关的软件、程序、发明、工艺、设计、图纸、专有技术、工程、流程、方式、硬件配置信息、客户名单、合同、价格、成本、研究报告、预测和估计、报表、商业计划、商业秘密、商业模式、公司决议等任何或所有的商业信息、财务信息、技术资料、生产资料以及会议资料和文件;保密信息既包括书面认定为保密或专有的,又包括口头给予,随即被书面确认为保密或专有的。

上述所称的保密信息不包括如下的信息:

a) 在不承担保密义务的情况下,接收方从提供方收到之前就已知晓的;

b) 非因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的为公众所了解的;

c) 从没有保密义务的第三方那里正当取得的,并且以该取得方所应了解为限,该第三方不是违法的获得和披露该保密信息;

d) 提供方向没有保密义务第三方合法披露并且被该第三方合法披露的;

e) 在没有接触保密信息的情况下,接收方独立开发取得的;

f) 接收方事先征得提供方书面同意而发布的。

2、接收方和提供方

“接收方”指:保密信息的获得方。

“提供方”指:保密信息的来源方。

第二条 保密义务

1、接收方如同对待自己的保密信息一样,对取得的保密信息采取同样的措施,确保其安全。双方当事人同意只可以给予或传授给因履行所聘用之职务而必须并且适当地要求了解该等保密信息的雇员。双方当事人应将所有包含保密信息的文件和记录存放在一个安全的、保险的地方。任何以电子方式存储于电脑的保密信息应被誉为有效地防范于任何未经授权的直接或间接通过网络进行的入侵或使用。

2、双方当事人相互承认任何一方自行提供给另一方的保密信息及其中包含和/或有关的一切权利,是提供方的专有财产,接受方应考虑提供方的利益妥善保存。

3、双方当事人同意双方披露保密信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双方在“×××” 项目中的融资合作。根据本协议的规定所提供之保密信息的使用,应只限于该等目的,除非在披露该等保密信息时,提供方另外以书面形式指明其他目的。如果披露时指明的使用目的与上述规定的使用目的不相符合,则应以披露时指明的使用目的为准。未经披露方事先书面授权,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其他之目的。双方在此保证仅在与双方商定的项目有关时使用从另一方收到的保密信息,绝不为与项目无关的目的使用保密信息。

4、双方当事人承诺,双方当事人将对其各自及其雇员或代表,在其他一方当事人的营业地点因履行义务而知晓的所有内部商业信息严格保守秘密,绝不将该等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此规定特别适用于有关技术、设计、生产、经营或组织机构事宜的所有内部信息。

5、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意图与第三方签署一份分包合同,因而不得不向该第三方披露保密信息,则该方当事人应事先从另一方当事人得到书面同意。该披露信息之当事人与分包方并应在披露该等保密信息之前,按照与本协议相同的格式签署一份保密协议。

6、若接收方与第三方合并、被第三方兼并或被第三方直接或间接控制,该接收方不得向该第三方披露任何提供方的保密信息;接收方应立即将提供方的保密资料归还提供方,或根据提供方的要求予以销毁;但如事先获得提供方的书面同意,接收方可继续使用该保密信息。

7、如果接收方被要求向政府部门、法院或其他有权部门提供保密信息,接收方在可能的情况下,应立即向提供方予以通报,以便提供方能以保密为抗辩理由或取得保护措施,并且应用尽适用法的所有程序来保护该保密信息,由此所花费的合理费用由提供方承担。

第三条 非权利授予

任何保密信息的获得并不意味着授予接收方任何有关提供方所有的专利权或版权,也不意味着授予接收方有关对方保密信息的任何权利,除了接收方有权为履行其在合同项下的义务合理使用提供方提供的保密信息。

第四条 知识产权

1、 保密义务同样适用于有关未经注册或未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的文件和信息。

2、 因对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的使用而直接或间接产生的知识产权方面的权利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其归属。

第五条 违约和赔偿

1、 任何一方有违反本协议的情形,无论故意与过失,应当立即停止侵害,并在第一时间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保密信息的扩散,尽最大可能消除影响。

2、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3、上述违约金数额并不影响受损害方向违约方要求损害赔偿。该等赔偿以受损害方实际遭受的损失为限。

第六条 保密文件的归还

在每一单独订立合同的项目终止之后,协议所涉及的由提供方送交给接收方的一切保密信息,无论是书面的还是其他具体形式,以及接收方所作的复印件均需立即交还提供方,或者予以销毁,且有关销毁凭证应同时送交给对方。

第七条 一般规定

1、对本协议任何条款进行修改,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双方当事人各自的合法授权代表签署,否则无效。

2、本协议任何部分的无效不应影响本协议其他部分的效力。若本协议任何部分被宣告无效,当事人各方均应友好协商确定替代的规定,该等替代的规定应尽可能与双方当事人的原意相符合。

3、提供方无义务保证向接收方所披露保密信息的准确性与完整性,也无义务承担所披露的信息所造成的任何特殊的、偶然的、后续的、间接的损害或损失,但该方应知所披露的保密信息会给对方造成损害或损失的除外。

4、接收方因使用提供方所披露的保密信息而引起第三方的诉讼、仲裁、扣押或没收、赔偿或补偿请求或其他权利要求,由此给接收方造成的损害和损失,提供方应给予赔偿或补偿;接收方对第三方任何合理赔偿或补偿,该提供方应给予补偿,但接收方错误地使用该保密信息的除外。

5、双方都承认,如有违本协议,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将难以估量,并承诺:提供方可以向法院或有关的部门申请保护措施,来保护自己的正当权利,该等权利的行使不影响其继续享有和行使其他权利和补偿权。

6、一方没有履行本协议的规定或没有行使协议项下的权利或其他有关权利,并不构成该方将来履行该规定或其他规定、行使该权利或其他有关权利的放弃。

7、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但获得对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 本协议的生效及有效期

本协议自本协议文首载明的日期起生效,并持续有效。除非提供方提前九十(90)天发出书面通知给接收方终止本协议,或协议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但是按照本协议之规定对于在本协议终止前所披露的信息和文件的义务将不受影响,而将继续有效,继续具有约束力。

第九条 适用法律和司法管辖

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并按中国法律解释。任何通过友好协商后不能解决的争议均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条 其他

本协议用中英文写成,中英文版本各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中英文版本具有同等效力。

保密协议书 篇4

甲方: (委托方)

乙方: (受托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就甲乙双方之间的 产品行销、广告服务、加工承揽、业务拓展、市场开发 等业务合作过程中的商业秘密保守事宜进行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一、保密内容和范围

1、本协议所指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要求采用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具体包括:在合作期间,甲方提供给乙方用于企划、加工或者 所需的所有业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客户资料、财务资料、生产基储生产情况、生产资料、产品成本、产品定价、人事记录、员工资料、货源情报、供应商名单、市场地位资料、业绩评估、销售历史、进料渠道、测试数据、工艺流程、产品配方、销售计划及新业务推广计划、产销策略、财务状况、设计、程序、制作工艺、制作方法、技术资料、管理诀窍、产品开发与研究进程、招投标的标底和标书内容以及尚未经甲方正式对外公布的技术和经营管理信息等资料。

2、虽不符合商业秘密构成要件,但是甲方明确提出保密要求的资料或者信息,也适用本协议有关权利义务的规定。以下条款提及的“商业秘密”应当理解为包括本款所指的资料或者信息,不再另行指出。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用于企划、加工承揽或者 所需的各种业务资料由甲方提供。基于该资料或者业务合作而形成的任何的品牌资源、业务资料、无形资产、知识产权等一切相关权利属于甲方独自所有。

2、甲方不得将乙方为其企划、设计或者的方案提供给其他广告企划或者 公司。

3、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所有资料,乙方必须由专人负责保管,并保证公司无关人员及公司外人员不得通过各种途径获得上述资料。

4、在合作期间乙方不得接受与甲方经营同类业务或者类似业务的公司委托提供行销策划或者 业务,也不得以合作或者其他形式进行前述业务。

5、合作期满三年内,乙方不得利用所掌握的甲方的商业秘密资料,接受与甲方经营同类业务或者类似业务的组织或个人委托提供同类或类似策划或者 其他业务。

6、合作期满或双方解除合同后,乙方应退还甲方全部的业务资料,不得擅自保留复制品,并仍须谨守保密之责任。

7、除上述义务外,乙方应遵守甲方的有关保密制度以及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并教育乙方员工遵守相同义务。因乙方员工行为(包括职务行为和个人行为)而造成的商业秘密泄露或者不正当利用或者其他任何形式泄密,乙方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8、甲方按照主合同(备注:根据具体情况指出主合同名称、编号和签订日期)约定已经支付或者应当支付给乙方的合同价款在作价确定价款数额时已经充分考虑乙方应当承担的保密义务因素在内,因此主合同价款已经包含乙方履行或者承担本协议义务的对价在内,甲方无需为本协议向乙方另行支付价款,乙方亦不得据此所要额外价款。

三、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的效力及于双方整个合作期间内以及本协议约定的保密和竞业禁止期间。乙方在与甲方合作期间所掌握的商业秘密,不得泄漏或不正当使用,包括本协议效力期满之后,乙方仍应承担保密义务,否则应负相应法律责任。

 四、违约责任

1、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保密协议规定,私自获娶非法持有、窃娶泄露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侵犯甲方的商业秘密,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相关业务合作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缴付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整。乙方自愿放弃主张违约金过高请求法庭或者仲裁庭予以适当调整的权利。

2、乙方若违反协议,非法持有、窃娶泄露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侵犯甲方商业秘密,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甲方视情节轻重有权要求对方按照上述条款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无形资产、市场占有率、可得利润等损失);情节严重的,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3、商业秘密的非法持有、泄露、窃取,以乙方或者与乙方无关的第三人或者未参与的工作人员知晓,或者市场上有相同或者类似保密范围之事项为准,而不论其获取方式。乙方对此应负相反举证之责任。

五、争议解决

1、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提交本协议签订地法院管辖,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准据法。

2、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为主张权利而支出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用等。

六、附则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其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3、本协议为主合同(备注:根据具体情况指出主合同名称、编号和签订日期)之组成部份,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 。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名 授权代表签名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