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关初中的我作文集合6篇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作文吧,作文是一种言语活动,具有高度的综合性和创造性。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篇优秀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初中的我作文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一间陋室,一张书桌,一本好书,对我这书虫而言,足矣!读书,无丝竹之乱耳,无琐事之劳形,让我身心愉悦。所以,在我心中,读书的滋味永远是甜的。
读书的滋味是甜的,是因为坐在家中便可知天下之事。置身于书中,不禁为盛唐的兴旺而叫好,为满清的腐败而扼腕。读书,让我回到了苏联火红的十月和中华人民抗日的前沿;让我重温了共和国成立时的幸福每当这时,我都心潮澎湃,热血沸腾。读书,让我领略到今日中国的风采;科技发达,国力强盛更让我由衷地为自己是一个中国人而自豪。读书,让我知晓了这上下几千年的故事,我的心里怎么会不甜呢?
读书的滋味是甜的,因为读书可以获得丰硕的.果实。一摞摞的书堆在书桌上,今日读一点儿,明日读一点儿,日复一日,一摞摞的书在你的眼前消失了,但它已不再是纸上的知识,而是自己用心血打印出来的心书。当你需要时,无需再翻,只缘书中的内容已了然于心,难道你心里不甜吗?读读诗文,写作时适当地用之一二,便使文章锦上添花;走上演讲台,你渊博的学识,使演说激动着人们的脉搏,征服了人们的心,时间都为你驻足,你的心里难道不甜吗?
读书的滋味是甜的,因为读书可以让人疲惫的身心得以放松,体味那静谧的快乐。闲暇时,捧上一杯清香四溢的茶,看看刘墉的淡雅、张爱玲的高洁,品品琼瑶的缠绵、金大侠的豪放,让自己的心在快乐中畅游,难道这不甜吗?
如果有人问我:读书的滋味怎么样?我一定会告诉他:是甜的,是永远令人心醉的甜!
岁月无痕,却在父亲脸上雕刻了许多皱纹;岁月无痕,却也曾经沧海难为水。每一个过往都或多或少伴随着几声唏嘘。感叹岁月的不饶人。
20xx年,父亲五十四岁,我也二十三了,两个姐姐都已各自成家,有着幸福美满的家庭。
初三,在去姥姥家的车上,和父亲聊了许久,这恐怕是我二十多年来和父亲聊得最多的一次,仿佛将二十多年以来每一次落下的交流都补在了一起。父亲是个话不多,但严肃的人。
他说:“三儿,今年你就二十三了,要为自己想想以后的路。爸爸帮不了你多少年了。以后还得看你自己。”
我在旁边只是听着,半响说:“我知道,我会的。”
婶婶在车上睡着了,叔叔把自己的大衣脱下盖在她身上。我看到了平凡人爱,伴随着平凡的生活。突然有种心酸的感觉。以前不曾仔细观察过父亲,现在才发现父亲真的老了许多,满脸的沧桑,布满了时间的划痕。父亲说:“明年你只需要管好你自己就行了,挣得钱够你自己花的就可以了,其他的事你就先别管了。”
我没有作声。但依然感觉到父亲的伟大。父亲还是那样,把所有的重担抗在自己的肩膀,不让在外的我担心。
我记得很小的时候,父亲是最疼我的一个。因为我是家里的老小,又是家里的男孩。这一点,小时候,没少让两个姐姐手冷落。经常父亲从外面回来,带回来好吃的,总是会先给我,然后姐姐她们会和我抢,父亲就一个巴掌打在姐姐的手上,严厉的说:“你弟弟那么小,就不能让着点他。”每当这时,我就会喜滋滋的伴着傲慢的笑。两个姐姐则眼水泡着吃的,哽咽在心里。现在想来,感觉那时的'我,真是个令人讨厌的家伙。
都说父爱如山,这座山在我长大后,显得很沉稳。也是在很小的时候,我拿着一瓶啤酒,跟着我爸屁股后面,边走边摇晃,让他帮我打开,我要喝,他没有理我,我就一直晃。砰的一声,酒瓶掉地上了,直接炸了,吓死我了,我就在那儿发呆。可想而知我被我妈骂了,我爸没有责备我,他说:儿子,你还小,这东西你不能喝,你也喝不了,这是苦的,不甜,没我给你买的豆豆好吃,去吃你的豆豆去。那时候不懂,觉得父亲是不想让我喝我认为好喝但没喝过的东西。二十年后的我,在第一次同学间聚会的餐桌上,喝的酩酊大醉,内心翻江倒海时,才知道父亲当时的做法是对的。
在我上学的前夕,父亲常常在院子里晒着太阳,抱着我坐他的膝盖上说:“三儿,你要是能考上大学就好了,不要求你是本科,只要考个大专就行了。你要是考上大学,你要啥我都给你买。”父亲的这句话像个期盼,伴随了我整整十二年。因为这句话,让我坚定了要上大学的决心。
十二年后,我如愿的上了大学,不是父亲希望的大专,而是他没有想象的本科(合肥师范大学)。虽然这个时候的本科生已经很多,但他仍以我为傲。
我曾经天真的以为我上了大学,父亲就能给我我想要的一切。随着时间的消逝,我渐渐的明白父亲只是一位平凡的父亲,他不可能给我想要的一切。他只是给了我一个美好的希望。想要得到我想拥有的,还得靠自己。
小时候做过最令父亲失望的一件事,就是当着所有人的面和他打架,丝毫没有给他一个父亲应有的尊严和尊重。我记得当时父亲气的脸上发青,狠狠地对我说:“我没你这样的儿子。”我反驳他:“不认就不认,你当我死了”印象中这是父亲第一次动手打了我。那晚,父亲一个人睡在一张床上,我和母亲还有两个姐姐窝在一起。全家人哭成一团。
以前我怪他为什么打我,现在随着年龄的增长,渐进明白父亲当时为什么那么生气,他是怕我养成不好的习惯,将来走出社会后,会误入歧途走上极端。
二十三岁之前,我不知道父亲是个承担着什么样的责任,只知道自己上学期间,没有了生活费,就会回家跟母亲要,母亲总是会唠叨说:“没个星期给你那么多钱,都不够你用啊?”父亲总是会说:“孩子在外,衣食住行都要花钱的,你妇道人家懂什么?穷家富路,多给他点钱。”每次母亲总要跟他拌几句嘴,才会不情不愿的给我。
现在出来工作,才知道父亲的用苦良心,也终于体会了母亲为什么把钱看得那么重了。而在这之前我很少反思这些事情。
过年回家看见父亲的脸上又多了岁月划过了痕迹,我知道自己不能再玩世不恭了。二十四岁,再过六年,而立之年的我。无论将来和谁组建家庭,父亲始终是我心中的坚石。我知道终有一天,我也会成为一个孩子的父亲。也终有一天会体会到做父亲苦楚。
父亲在我成长过程付出了让我难以想象的辛酸与代价,是他乃至我的母亲和姐姐让我的人生有个美好的童年;是他们奠定了我人生的基础;更是他们让我有伸手就能触摸到太阳的信心。虽然时间在悄悄的偷走他们的青春和芳华,但他们对我的付出的爱不会被时间偷走。血浓于水,因为我们是一家人。
突出的额头,深邃的大眼睛,长又弯的睫毛,高挺的鼻梁,厚厚的嘴唇加上一对大大的耳朵,很多人都说他像个混血儿。
爱看电视的他。“可恶的喜羊羊!”正在房间写作业的`我听到客厅传来这种声音,便知道他又在看电视了。我写完作业,朝客厅走去,只见他手拿遥控器,站在离电视机不到一米的地方看着电视,恨不得钻到电视里去,我对他说了一声:
“小心近视!”
他便乖乖地坐回到沙发上去,这途中他的视线没有一刻离开过电视。他一见我戴着眼镜坐到他身边,就知道大事不好了,他正想做到别处去时,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夺过了他手中的遥控器,他停顿了一秒,立刻把目光转移到我身上,我正拿着遥控器准备按呢,他马上向我扑来。双手伸过来抢,还好我身手敏捷,立刻躲避了了他的双手,他也不甘示弱,又伸手来抢,这样来来回回好几次,他都抢不到,后来干脆不抢了,坐在地上哭,我拗不过他,只好把遥控器给他,他立刻笑逐颜开,眼角还过挂着一颗泪珠……
爱玩玩具的他。这天,我和父母还有他在外面逛公园。起初我们都兴致勃勃,但后来都玩累了,尤其是他。我们走着走着,看到了一个摆地摊的,他忽然眼前一亮,立刻充满了精神,原来他是看到玩具了。他死活要爸爸买,可爸爸说:
“你家里都有那么多玩具了,还要买呀!浪费钱!”
可他怎么也听不进去,也许这就小孩的天性吧,在小贩的“怂恿”下,他想买玩具的想法更加强烈了,他死缠烂打,爸爸起初不同意,但越听他那带着哭腔的话越烦,也就只好买了那个玩具。他又破涕为笑……
经过这两件事,我总结了一下:哭,就是他的必杀技!
他,就是我的弟弟,让我哭笑不得的弟弟。
雪白的帷幕缓缓拉开,映着红艳的内衬,一个娇嫩的小孩滚了出来,“哇哇”啼哭便是他最初的开幕词。
人云“人生如戏,前途似锦”,既是戏,那边须有舞台,演员不固定,但团长只有一个,整个舞台都由他操纵,仿佛童话中的木偶戏,技艺精湛,便观众济济,反之,则门可罗雀。
而导致这一结果的便是团长自己。
每一个人都拥有自己的舞台,有相似,有相异;或绚丽,或单调。在童年,我们拙陋的舞台都是用玩具和糖果堆成的,看着自己的舞台,找了枕巾,薄被披裹在身上,学着台上的戏子,咿呀呀的唱起来。即便那舞台上的演出在大人耳中只是烦人的噪音,但对于我们便仿佛是真正的演出,郑重而又单纯无比。我们的努力榨出欢乐的橙汁,和着甜美的奶油往自己的舞台上涂漆,招惹来蜜蜂与蝴蝶,欢呼着追了出去。
这便是最初的舞台,简单而清幽,就像沙滩上堆成的堡垒,兴奋的堆成随即便欢笑着推倒,然后再寻觅更大的空间,堆砌更大的城堡正如高中的我们。
高中的我们已不再眷恋那甜腻的儿时,我们忙于学习,或是随波逐流。我们已经学会用明星、动漫的海报粘贴自己的舞台,梦想有一天成为cosplay的一员。这时的舞台才是最华丽的,此时的我们充满了朝气,我们的心中有理想、有梦想,我们不会尔虞我诈,不会因油盐酱醋而烦恼。我们在自己的舞台上放荡不羁,潇洒自如。彼时的舞台上如一颗璀璨的明星,明星上的我们就是发光源,阳光为我们披上黄金甲,周围萦绕着空气流动的.味道。
年轻永远都是最好的,当我们不再年轻,我们便抛弃了那华丽的舞台,不再“雾失楼台,月迷津渡”。
成年时期,我们时刻要为生存打算,我们用事业砌自己的舞台,就像默巴克的“硬币之星”,演绎暴富的传奇。我们到处寻找商机,希望自己成为第二个稻本一男,一举成为欧洲有名的茶杯大王。我们敬奉着“生无所息的信条”纵使步履维艰,也要把生活谱成一曲金色的旋律,在自己的舞台上演奏。
雪白的帷幕缓缓拉上,遮盖了里面暗红的内衬,自己的舞台伫立在那里——与众不同。
故乡是根,无论你身处何地,想起故乡,便会有满怀欢乐的回忆。
我喜欢故乡的小巷,故乡有一条由两排朴实的红砖墙围成的小巷,它似乎充满魔力,当你转身拐进去,便远离了尘世的喧闹。红砖墙上,仿佛还有昨日蜗牛留下的自栈道,悄无声息。抬头便是灰瓦红砖,低头便是黄土小路。有时只听见树叶瑟瑟,却不见抖动的叶子。走在小巷中,静谧便从心底冒出,安抚躁动的心灵,重归平静。劳动一天的人们休息在这里,小巷托起了他们酸痛的腰,静静地抚着他们进入梦乡。小巷仿佛没有尽头,令你陶醉其中,有时从小巷那头传来童声,顿时让你心情愉悦起来,我喜欢这有魔力的小巷!
我喜欢故乡的老院,故乡的天气似乎总是好的,阳光撒向人间,穿过老院的枣树斑斑点点,落向地面。那枣树的年龄要比我大上很多,每年依旧结着枣子,给我带来了许多故乡的回忆。这里的红枣也是我童年回故乡的出发点。每次枣子成熟,奶奶便会摘下,裹在衣服里,笑眯眯地走向我,抬手便塞给我。枣是甜蜜的,奶奶的爱也是甜蜜的。老院很宽。我会满院追着鸡子,在院子跑上两圈,累的我筋疲力尽,奶奶就会从老宅里端出一碗水,只觉得这水甘甜可口。老院里有老宅,老宅也饱经风霜,却矗立不倒。这里有我最爱的小铜壶,用它加满水,给奶奶浇花,看着水慢慢浸入泥土,消失不见。我喜欢老院,因为老院里有老宅,老宅里有奶奶。
我喜欢故乡的人,那里的人总是和蔼可亲。一碗热水,一顿饱饭,一宿温暖的休息,不必要求,他们便给你安排好,赶着上学的`小孩会被塞给两个鸡蛋。故乡的人们也不必担心夜晚的孤独。卖馍的大妈,推着小车卖小玩意的大叔,村头和蔼的老伯,一张张笑脸印在心底。我喜欢故乡那里美丽的人。
我喜欢我的故乡,它是我的根,我的回忆,我的归宿。
我表姨家有一只小灰猫,因为它全身是灰色的,所以表姨给它取名为“灰灰”。
灰灰刚到表姨家的时候,还很小,跟个毛线球差不多。灰灰的眼睛特别神奇,只要表姨的手机一照在它头上,它的瞳孔就会变小,像一条线,但表姨的手机一拿开,它的瞳孔就会变大,恢复正常。
灰灰最喜欢抓老鼠了。
记得有一次,表姨有事要出门一下,把灰灰寄宿在我们家一天。那天晚上,突然发生了一件奇怪的事情。爸爸、妈妈、爷爷和我都乒乓听见了打破东西地声音,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我们全家都紧张起来,于是我们纷纷起床下楼去,天哪,怎么会这样,只见摆在架子上的花瓶碎了,沙发、地上到处都是碎片,妈妈瞪大眼睛,惊讶地问:“啊!怎么会这样?是谁干的?”忽然一团像毛线球一样的'东西在我们眼前滚过,啊,原来是灰灰,它肯定听见了老鼠的声音,跑去抓老鼠,而造成了现在的状况。果真第二天看到庭院里躺着老鼠地尸体,灰灰拨着圆圆的小身子,发出呼噜呼噜地声音,好像再说:“怎么样,我厉害吧!”
这就是我表姨家的灰灰,一只既调皮又能帮你抓老鼠的小灰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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